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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1年05月10日 11:15  点击:[]

    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旅游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1.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二级招生单位、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和生源特点,进一步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各学位点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该学位点的导师为主体,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三、招生计划

       每位导师招生1个

 

四、复试方案及安排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8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简称复试比例)为3:1。复试考生人数=导师招生计划×3。

上线考生人数超过复试考生人数时,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在报考同一导师的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上线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复试考生人数时,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513日上午,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复试程序及内容:

复试名单:512日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上报《复试审批表》经研究生院审核,通知考生复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位导师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将政审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打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导师姓名,在2021年5月12日12:00前发到969222034@qq.com邮箱。

缴纳复试费: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考生应在512日12:00前缴纳复试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按旅游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签订《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考生应按有关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复试场地的准备工作。

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面试由各学位点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面试小组配备秘书一人,详细记载复试情况,《复试登记表》(附件2)存档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其中招生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复试小组判定考生面试成绩低于120分应充分说明理由,并做好详细记录。

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旅游学院研究生办。《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3)。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总成绩核算办法

1.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调剂考生的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六、录取程序及办法

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复试小组投票的方式决定考生的最终排名(复试小组人数为偶数时,随机抽签减少1人后投票,不投弃权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

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最后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4.旅游学院博士招生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2021年旅游学院博士招生复试考生名单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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