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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13年04月03日 00:00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以下复试方案:

一、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赞才

成 员:李正益 许春晓 贺小荣 唐健雄

(二)复试工作小组

分两个小组,每个小组由3名专任教师组成。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招生计划

2013年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17人(含推免生9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MTA)10人。公费名额15人,其中推免生9人,学术型研究生公费计划4人,专业学位公费计划2人。

四、复试程序和主要内容

1.复试时间

4月12-14日。12日资格审查,13-14日复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报考学院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不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拟录取往届考生最迟须在2013年5月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有关学历认证申请办法和流程请登录网站查看: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④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3.笔试

旅游管理(120203)学术型研究生笔试分专业课笔试与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复试笔试科目:旅游管理学(含旅行社管理、旅游规划、酒店管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旅游学 ②专业外语)。

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复试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由学院在4月13日进行。

4.面试

①外语听力和外语口语的测试;

②专业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五、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并取整数,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按实际得分的35%折算后与初试成绩之和为考生总成绩,即初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35%=总分。

2.复试小组对外语听力和外语口语测试结果和其他内容的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定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按百分制记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记入总分。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旅游管理硕士(MT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记入总分。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4.调剂考生的成绩核算办法: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复试笔试成绩=总分。

5.原专业生源与调剂考生不混合排队,原则上只有在原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可录取调剂考生。

六、复试日程安排

1.4月3日 前制定并公布复试方案(含调剂方案) 。

2.4月8日,上报拟复试名单,公布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3.4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考生备齐资格审查材料到学院科研办(123室)进行资格审查。

4.4月13日 笔试(上午8:00—11:00)

面试(下午2:30开始)

加试(晚上19:00—22:00)

5.4月14日上午 体检(需空腹采血) ,体检地点为学校医院。

笔试、加试、面试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调剂

根据学校下拨的招生计划,我院今年接受少量专业学位旅游管理硕士(MTA)调剂生,接收调剂时间为:4月3日至4月7日下午5点,凡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上国家线者均可调剂,请有意向并符合该专业调剂条件考生于4月7日下午5点前将“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学院网站调剂通知)发到969222034@qq.com邮箱,联系电话:0731-88872154。联系人:梁老师。

八、录取工作

1.按复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2.严格按照研究生处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公费生的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决定,其中推免生一律录为公费。

3.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处和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请考生按照复试要求带好各种证件和考试用具。

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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