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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12年10月04日 00:00  点击:[]

4、2011届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作如下要求:①文科类专业毕业论文字数不得低于10000字,理工医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得低于7000字,艺术类和体育学类专业(包括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艺术设计与表演方向、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得低于5000字,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得低于3000字,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论文不得低于5000个实词;②为考察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应用水平及外文资料查阅能力,除以上规定的艺术类和体育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要求学生翻译一篇与论文题目相关或相近的外文文献资料(不包括技术说明书),译文汉字数为1500-2000字,与外文资料原文一并装订在毕业论文(设计)致谢部分之后。指导老师必须对译文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译文的思想性、学术性、准确性。③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须按学校要求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个别选题确因文献资料局限无法查阅外文文献资料的,可不要求翻译外文资料,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及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批准。有外文资料翻译要求而未附外文资料译文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不及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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