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学生在三年一期进行普通话培训,三年二期进行测试,四年一期进行补测和晋级测试。
1.培训测试
以院为单位按教务处《通知》要求统一组织学生报名→教务处素质教育科将报名名单汇总后统一安排培训→以院为单位领取准测通知→学生按通知上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成绩合格后,以院为单位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补测晋级
以院为单位按教务处《通知》要求统一组织学生报名→领取准测通知→学生按通知上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成绩达到要求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