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鸣春助学金”是我校1980级优秀校友李鸣春先生及其夫人刘莉女士和著名实业家、加拿大杰出侨领霍宗杰先生于2018年10月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学院积极配合、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级全日制已建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学生,原则上要求为A类建档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100个资助名额,学校按100*(学院建档新生人数/全校建档新生人数)的方式分配名额到各院(附件一);
每人每年资助人民币3000元,采取连续资助4年的方式。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较好;
5.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穷且 益坚,自强不息;
6.积极参加“鸣春爱心社”的各项活动。
四、申报材料
1.《湖南师范大学鸣春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二);
2.个人家庭情况说明;
3.大学四年学业发展规划、素质能力提升设想和职业发展规划,不少于1500字。
五、相关要求
1.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各学院按推荐的先后顺序报送参评学生名单,校奖、助学评审领导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差额评选100名受助学生。
2.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⑴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⑵生活不节俭,拿着助学金进行高消费行为者;
⑶故意虚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者;
⑷中途退学、辍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者。
3.请学院将申报材料纸质档于10月15日(星期一)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33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档同时发至hnsdzzzx@163.com邮箱。
附件一:《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鸣春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湖南师范大学鸣春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鸣春助学金”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