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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TA)培养方案


2022年02月24日 15:17  点击:[]

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7年修订版)

学科名称:旅游管理硕士(学科代码:125400

 

一、培养目标

依托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的学科优势与师资力量,旨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业创新能力和旅游职业素养、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善于跨行业思考和持续学习,注重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旅游及服务行业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式

1、学院和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方式。充分发挥学院和合作实践基地的积极性,建立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以利于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攻读学位,又加强学生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把人才培养与服务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提倡学院与实践基地合作的定单式培养模式。

2、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是指由有深厚理论基础、较强实际工作能力和较丰富指导经验的学院导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强基础理论和一定指导能力的各职业部门兼职导师共同指导、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以学院导师指导为主,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包括学位论文的撰写和学位申请等方面的指导工作;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学院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在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上加强合作,尤其是在实践阶段和论文工作阶段应及时交流有关情况,双方每年在联合指导方面至少应有2次以上面对面交流或讨论。在研究生论文选题和论文撰写过程中,双导师制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既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利于论文研究的顺利进展,也能确保论文的水平和质量。

3、采用启发式与研讨式的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实际应用,重视培养研究生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结合中国旅游业发展实际中的案例进行教学,充分运用课题讨论引导研究生进行创造性思考;

4、学习成绩以考试(包括口试)、作业、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专题报告、文献阅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聘请实务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讲座或开设讲座;并吸纳旅游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管理职位的人员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以下几个模块:公共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公共课6学分,专业核心课不少于20学分,专业拓展课不少于4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6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模块类型

课程编号

课程构成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修习方式

公共课

00001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考试

必修

000010002

马克斯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6

1

 

考试

必修

400050001

外语

48

3

 

考试

必修

专业核心课

407050001

旅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

48

3

2

考试

必修

407050002

旅游产业经济分析

48

3

1

考试

必修

407050003

旅游信息系统(旅游大数据与电子商务)

48

3

2

考试

必修

407050004

旅游规划与战略

48

3

1

考试

必修

407050005

旅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48

3

1

考试

必修

407050006

旅游投资与财务管理

48

3

2

考试

必修

407050007

旅游营销

48

3

2

考试

必修

专业拓展课(至少4学分)

407060001

可持续旅游(案例)

16

1

2

考查

选修

407060002

旅游企业战略(案例)

32

2

2

考查

选修

407060003

会展策划与管理(案例)

16

1

2

考查

选修

407060004

饭店管理与经营(案例)

32

2

1

考查

选修

407060005

服务管理

32

2

2

考查

选修

407060006

旅游专业英语

16

1

1

考查

选修

 

407060007

旅游研究方法

16

1

1

考查

选修

必修环节

 

专业实践

108

6

3

考查

必修

 

五、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专业实践采用分段实践和集中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分段实践主要采用见习、社会调查、案例模拟等方式并结合理论课程学习进行。学院将根据专业和课程要求,分段灵活安排实践。

专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为主,研究生自主实践为补充的方式进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脱产)研究生的集中实践安排在第三学期。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集中实践主要是在学院建立的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完成,并从实践教学基地中遴选兼职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如果实践教学基地无法完全安排研究生实践时,可适当安排部分研究生进行自主实践。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学习成绩根据学生提供的实践学习计划、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学生在实践学习单位的专业态度(包括出勤率)、专业能力、专业绩效等指标,由学院导师和实践基地兼职导师综合考核后进行评价,给出成绩。学院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次,考核成绩为不及格的需要重新安排专业实践,并重新进行评价。

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专业实践学分不得少于6学分。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程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选题应在双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开题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初(集中实践前)完成。

2.学位论文形式。结合旅游管理专业的特长和学生的职业特点,在双导师的指导下,可以选用研究性论文、调研报告或案例研究报告等形式作为学位论文,三者选其一即可。

3.学位论文指导、审核与答辩。学位论文由双导师合作指导,以学校培养单位导师为主。学位论文答辩前应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并给出等级。评阅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重点审查学生运用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进行专业技术推广、解决专业时间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答辩成员应有专业实践领域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所有环节,完成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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