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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毕业


2012年10月04日 00:00  点击:[]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凡品学兼优且在前两年修满总学分三分之二的学生,若需提前毕业,应在三年一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申请。医学类专业学生不能提前毕业。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核表》→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审核表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毕业资格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列入毕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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