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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肄业证书、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2012年10月04日 00:00  点击:[]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符合办理肄业证书、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者可按照如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肄业证书的办理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学校的退学发文→到学籍管理科领取离校手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将离校手续单报教务处审核→发放肄业证书。

2、结业证书的办理

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湖南师范大学离校学生领取结业证书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情况→送相关部门审核,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送交学籍管理科,学籍管理科审核→发放结业证书(领取结业证书,本人领取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者需出示代领者和被代领者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办理

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工作单位的鉴定意见(包括工作以来思想、政治、品德、业务等方面, 无工作单位者,由其家庭所在地基层政府部门提出鉴定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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