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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1日 11:22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要求,我校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为5378个(含张家界学院新疆预科生),其中一等助学金1492名、二等助学金1943名、三等助学金1943名。树达学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390个,其中一等助学金434名、二等助学金478名、三等助学金478名。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建档的学生;

 

(三)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学校按“5338(另40个名额预留给国励差额报评未通过的同学)÷(2018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已建档的本科生)×(各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已建档的本科生)”的计算公式确定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应评名额,张家界学院新疆预科生按同样方法计算分配名额。

 

三、评定方法

 

(一)基本原则

 

1、申报国家助学金学生必须为我校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在申报之前可先在“湖南师范大学综合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查询108日公布公示结束后的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数据,了解本人是否已通过认定建档方可申报。

 

2、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原则上参考学生的建档等级,凡属于建档立卡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政策规定必须给予评定一等助学金。各学院须按照分配名额及各等级名额数量进行评定,不得调整总人数及各等级人数,并要确保建档立卡等七类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七类学生信息可在“湖南省资助系统”中查询)。

 

3、经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评审未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40名学生将作为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对象,评定的标准原则上参考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受助等次。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系统”中进行,系统开放时间为1010-1015日。网上申报系统继续采取二级评审程序,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登录系统按要求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

 

2、学院审核。1015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审核确定学院建议名单,并完成名单公示程序及申报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建议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整理上报《湖南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表》纸质档及电子档,同时在学生综合系统中完成审核上报操作。

 

3、学校审核。1026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建议名单进行初审,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审会,评审确定学校建议名单,在新闻网、星网上进行至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随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好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做到“应助尽助”。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上报申报材料,并准确核对申报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关键信息(见附件2),以确保国家助学金准确发放到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收集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树达学院参照以上名额分配方案进行名额分配,组织学院开展评审、公示工作;上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均参照以上具体要求,相关材料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定后最终确定国家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四)各学院申报材料纸质档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30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hnsdzzzx@163.com。各学院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同步做好国家助学金的系统录入工作。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

 

金名额分配表》

 

2、《湖南师范大学20182019学学年度国家助

 

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表》

 

3、《七类资助对象基本定义及审核要求》

 

4、《湖南师范大学国家国家助学金网上认定系

 

统操作手册》

 

                             

 

 

                                   学生工作部(处)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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