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文旅融合演艺产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从西安《长安十二时辰》主题街区的数字孪生复现,到上海《不眠之夜》的智能互动体验,数字技术正以颠覆性力量重构文旅演艺的创作、生产与消费全链条,“文旅+演艺”作为文旅融合典型业态,具有较强的示范价值和社会影响效应,是推动文旅市场消费升级的重要内容,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手段。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培育壮大新型消费”,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中,强调打造新型文旅演艺消费场景,支持各地建设文旅演艺新空间和数字展览新空间。文化和旅游部在《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拓展旅游演艺发展空间,发展特色旅游演艺项目,推动旅游演艺提质升级,演艺政策为文旅深度融合注入新动能。然而,技术创新背后,文化资源转化难、演艺市场秩序乱、跨区域审批壁垒、标准体系缺失等问题日益凸显。如何以机制创新释放技术潜能,培育文旅演艺新质生产力,成为释放文旅产业新活力,推进文旅产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命题。
破解文化资源转化难题,构建文旅演艺开发新范式。旅游演艺作为传播传承中国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只有深入挖掘文化旅游内容和元素,借助科技手段将演出内容潜移默化地融入旅游体验,是未来旅游演艺发展的关键。因此要大力推进文旅演艺数字化发展,能够更精准地呈现文化资源的本真样貌和丰富内涵,展示和传播文化资源所蕴含的宝贵价值。然而当前文旅演艺领域普遍存在技术应用浅层化、文化表达符号化、IP转化碎片化等痛点。为此,应积极构建以“技术赋能文化内核”为核心,以“文化基因挖掘—数字叙事创新—活态化运营”为路径的文旅演艺项目开发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由技术叠加的浅层展示走向对文化价值的深入理解和深度共鸣。
一是要继续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内涵,进一步建立文化遗产数字基因库,运用AI图像识别与语义分析技术,提炼文化核心价值,破解文化密码,如敦煌研究院通过高光谱扫描技术提取壁画中238类纹样符号,构建包含“莲花纹-佛教轮回观”、“忍冬纹-丝路交融史”等文化意象的关联图谱,为《又见敦煌》剧目提供叙事母题支撑。
二是要针对不同文化类型制定技术方案,促进数字技术与文化深度融合,破除技术应用与艺术内容生产“两层皮”的困局,以科技赋能打造文化IP讲好中国故事,为游客带来深刻的文化体验。如《端午奇妙游》剧目通过流体力学模拟技术,精准再现《洛神赋》“竦轻躯以鹤立”的东方美学意境,带动相关文化遗址访问量成倍增加。
三是要构建“线下演艺+线上数字衍生”生态模型,构建多元化、活态化文旅融合运营方式,推行文旅活态开发新形式,如《只有河南·戏剧幻城》通过线下沉浸式剧场与线上数字藏品发行、VR元宇宙剧场联动,打造虚实融合的文化演艺体验新场景,其非门票收入占比不断提升,数字衍生业务量持续增长。
整治市场秩序失范乱象,构建文旅演艺分级管理新标尺。在文旅演艺产业规模高速扩张的背后,还存在同质化竞争加剧、低质供给泛滥、价格战恶性循环等乱象——部分项目以技术滥用炮制视觉泡沫,借文化符号拼贴制造市场噱头,导致文旅演艺劣质项目挤占优质资源、行业标准持续失守。由此,创新文旅演艺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以分级管理为抓手,构建“标准引领—动态监管—生态重构”的治理体系,是推动文旅演艺市场从无序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
一是要建立科学分级标准,从文化价值、技术含量、服务质量三维度制定《文旅演艺项目分级评价指引》,构建文旅演艺项目分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分级认证,引导市场从“流量争夺”转向“质量竞争”。
二是进一步完善文旅演艺分级监管机制,依据分级标准将项目划分为重点监管类、常规监管类与豁免监管类,集中资源对低质项目进行高频次抽查,对优质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同时设立行业准入标准和退出红线,企业需在文化诚信、技术规范、服务品质等维度达标,否则则面临整改风险。
三是构建“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人才反哺”的协同生态支撑网络,一方面对优质文旅演艺项目给予土地优先供给、税收减免等定向支持;另一方面在资本端设立相关科技基金,重点投向数字叙事引擎、智能交互设备等核心技术在文旅演艺项目中的运用,而在人才端,要联合高校培养”数字文旅“、“数字艺术”等方面交叉型人才,联合企业建立实训基地与产业学院,推行“数字导师”校企联合计划,开设“沉浸式空间计算场景化实训”“元宇宙戏剧创制实战工作坊”等相关实训课程,通过构建“政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数字文旅人才培养体系革新,真正打通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间的“最后一公里”。 突破消费场景单一瓶颈,打造文旅演艺消费新模式。文旅消费场景单一化同样是制约文旅演艺项目质量提升的核心痛点。传统“观演即终点”的单向消费链路,造成游客停留时间短、消费转化率低等痛点的根源在于文化体验与消费价值的割裂。
破解这一困局需构建“空间破界—技术重构—业态共生”的创新文旅消费模式。
一是要打破空间结界,以沉浸式文旅演艺体验为核心,丰富文旅消费场景,打造“全时全域”的文旅消费模式,实现文化价值深度转化与消费生态链式增值,如上海《不眠之夜》设计沉浸式消费空间,观众通过手环触发个性化剧情线,衍生出17种观演路径,打造“体验即消费”的文旅演艺新范式。
二是要重视科技赋能,以前沿技术为引擎,通过“感知—交互”对旅游活动进行数字化改造,重构文旅消费消费场景,实现从单一观演到深度共创的质变升级,如西安《长安十二时辰》通过数字技术构建唐代市井生态,游客使用AR导航系统解锁“胡商交易”“科举答题”等互动任务,带动二次消费比重增加。
三是要创新文旅演艺消费生态格局,以业态深度融合为手段,通过打造文化基因聚合型跨区域IP,构建“文化价值—消费场景—产业生态”的协同增值体系,实现文化资产持续增值与区域旅游经济协同发展,如长三角地区整合乌镇《枕水人家》、苏州《浮生六记》、绍兴《鲁镇社戏》,打造“江南水乡戏剧链”的超级IP,通过沉浸式演艺场景联动与业态深度融合,实现了文旅消费规模与质量的跨越式升级。
破除多元要素流通壁垒,健全文旅演艺保障新机制。当前文旅演艺产业还面临数据壁垒林立、人才流通梗阻、IP开发协同薄弱等结构性矛盾,优质文旅要素难以跨越地理区隔与制度藩篱实现优化配置,既阻滞要素流通链路高效贯通,亦制约文化价值转化与产业创新势能释放。而要实现文旅要素的自由流通,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构建“数字基建筑基—要素确权赋能—价值共创共享”的三位一体保障新机制,推动文旅演艺从“资源错配”向“生态共荣”跃迁。
一是要建立全国性文旅数据共享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存储、交换标准,推动景区、演艺机构、文化场馆等主体数据互联,解决跨区域数据互通问题。
二是构建文旅要素“数字身份证”体系,破除区域行政壁垒,一方面,以全国文旅人才数据库为底座,推行舞台技术、数字内容创作等数字技能证书跨域互认机制,通过区块链存证技术实现人才信用履历全域可溯,促进专业人才无障碍流通;另一方面,同步构建要素确权与动态评估系统,推动《旅游法》增设数据产权条款、《著作权法》完善非遗数字化改编规则,明确剧本角色IP、虚拟形象、数字非遗技艺等新型资产的权属界定,为跨区域文旅演艺IP孵化和衍生开发提供制度性保障。
三是要构建多方参与的收益分配机制,设计数据贡献方、开方执行方、外部合作方三方收益共享方案,推动单体项目价值向文旅消费全链路渗透,最终实现“1个核心IP撬动N个衍生场景”的产业增值效应。
数字技术驱动与文旅演艺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度融合,正为文旅演艺产业注入全新动能。数字赋能不仅重构了“诗与远方”的打开方式,更催生出文化价值转化与产业升级的乘数效应。这给我们启示,唯有以科技之智破解文化传承之困,以制度之变疏通要素之阻,方能真正释放文旅产业作为“幸福产业”“活力产业”的澎湃势能,为文化强国和旅游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本文作者:王兆峰(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王梓瑛(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张勇(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
原文链接:https://article.xuexi.cn/articles/index.html?art_id=15615638268585894935&item_id=15615638268585894935&cdn=https%3A%2F%2Fregion-hunan-resource&study_style_id=feeds_opaque&pid=15615638268585894935&ptype=71&share_to=wx_single&source=share